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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流程
春风拂面 2024-08-06 20:12:51 热点资讯 已有人查阅
导读本文详细解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流程,包括决议、申请批文、办理注销等步骤。同时,列举了注销登记的必备条件和所需材料清单,为您提供一站式指导。...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流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流程包括三个主要步骤。
1.需要召开理(董)事会会议决议,对注销事项进行决议,并制作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理(董)事审阅、签名。
2.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批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理(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注销登记必备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那么就需要进行注销登记。
2.如果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也需要进行注销。
3.如果宗旨发生根本变化,或者由于其他变更原因,出现与原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不一致的情况,也需要进行注销登记。
4.作为分立母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分立而解散的,或者作为合并源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合并而解散的,也需要进行注销登记。
5.如果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当其业务主管单位,且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但在90天内找不到新的业务主管单位的,也需要进行注销登记。
6.如果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认为需要注销的,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也需要进行注销登记。

所需材料清单
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
1.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需要提交决定注销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理(董)事会会议纪要,如果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签署,还需要提交不能签署的理由的文件。
3.如果有业务主管单位,还需要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4.还需要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表,清算组织出具的财务清算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部印章及财务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通知书,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5.如果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其他文件,也需要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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