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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金额是多次累加的吗
春风拂面 2024-08-10 20:15:38 热点资讯 已有132人查阅
导读本文详细探讨了职务侵占罪的金额计算方式?是否是多次累加、立案标准具体数额以及特殊主体问题。通过了解这些知识,有助于更全面地认识职务侵占罪,维护企业权益。...
职务侵占罪金额是多次累加的吗
职务侵占罪的金额计算方式,确实是多次累加的。具体而言,职务侵占罪涉及的金额会进行累计计算,只有当累计金额达到立案标准时,才能报警处理。
这一规定有助于更全面、准确地评估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立案标准具体数额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具体的数额规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的。
1.根据该解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分别按照受贿罪、**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2.**或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而**或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认定为“数额巨大”。
职务侵占罪的特殊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来说,这些人员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因此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是除了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人员,包括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这些人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因具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3.是除了上述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以及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这些人员同样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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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生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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