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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股东为被告的依据

春风拂面 2024-09-06 08:45:07 热点资讯 已有人查阅

导读股东滥用权利或虚假抽逃出资,给公司带来损失?新正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明确股东应担法律责任。追加股东为被告的依据、滥用权利承担连带责、虚假抽逃的法律后果。...

追加股东为被告的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2.如果公司的股东存在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他们将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公司可以将这些股东追加为被告,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滥用权利担连带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股东滥用其权利,不仅要承担直接责任,还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虚假抽逃的法律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2.如果股东违反这一规定,除了需要向公司足额缴纳未出资的部分外,还可能需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股东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他们还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虚假抽逃出资的行为不仅会导致法律责任的产生,还可能对公司的运营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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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生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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