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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春风拂面 2024-09-10 02:04:27 热点资讯 已有人查阅

导读债权人代位权成立需满足三个要件:债权合法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造成债权人损害、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到期。代位权行使需依法进行,并符合一定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且到期。不论是合同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还是侵权之债等,只要债权合法,并且债权已经到期,债权人即有可能行使代位权。

  这意味着,无论债的发生原因如何,只要债权合法并到期,债权人就具备了行使代位权的基本条件。

  2.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这种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这里需要注意,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应当是金钱之债,且债务人不能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积极行使债权。

  3.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必须已经到期。

  这是因为只有当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债务人才有权向次债务人主张清偿,债权人才有可能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成立的合法性

  代位权的成立,除了需要满足上述要件外,还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的规定。

  1.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这意味着,代位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也必须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及效果

  代位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到期,且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必须到期。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债权人才有可能行使代位权。

  3.代位权的行使效果是,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那么债务人的相对人就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4.当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就会终止。

  5.如果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那么就需要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处理。

  代位权的行使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但需注意合法性和条件。你对代位权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提问,我们为你提供专业法律建议。

本文标签: 生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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