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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是多久
潇洒走一回 2024-08-16 05:45:30 理财 已有人查阅
导读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是开具之日起180日内,需在此期限内完成认证和申报。遗失抵扣凭证也应在18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本文详细介绍抵扣期限、规定及遗失处理办法,助你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是多久
增值税发票的抵扣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了规定。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等扣税凭证,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抵扣。
2.对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人应在一书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3.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申报等抵扣事宜,则相应的进项税款不能抵扣,而应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
二、增值税发票抵扣规定
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规定主要涉及到抵扣期限和抵扣流程。
1.抵扣期限如上所述,为开具之日起180日内。
2.在抵扣流程方面,纳税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认证和申报工作。
3.对于丢失抵扣凭证的情况,纳税人应在180日内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方可允许抵扣。
三、遗失发票处理办法
对于遗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人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对于丢失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纳税人,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抵扣。
3.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则相应的进项税款将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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